Welcome to Yumao′s Blog.
(轉)新闻出版总署:处罚“魔兽”有法律法规依据
, 2009年11月05日 , , 评论 在〈(轉)新闻出版总署:处罚“魔兽”有法律法规依据〉中留言功能已關閉 ,

新闻背景:新闻出版总署昨日发出通知称,新闻出版总署已于日前终止了《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审批,退回关于引进出版《魔兽世界》的申请。 中新社发 司海英 摄

对于日前通知终止《魔兽世界》(燃烧的远征)审批一事,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工作人员昨日表示,新闻出版总署是以通知的形式下发文件的,是一种非常正式的表态。并且,通知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

这名工作人员所说的法律法规依据,指的是《“三定”规定》以及中央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

在以上规定中,“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是指网络游戏的出版物,“前置审批”是指在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许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服务之前由新闻出版总署对网络游戏出版物进行审批。

其實我對山口山也沒有什麽興趣  
只是天朝的版屬和文化部自己鬧騰
是有另外隱情還是什麽
最初網之易運營的時候
版屬也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現在是巫妖王審批中要階段
版署這樣直接給了網之易一棒子
還是重重的一棒子

评论已关闭